|
陕西省建筑设备与门窗协会前身是陕西省建筑机械协会和陕西省金属门窗协会。经省建设厅和省民政厅2002年11月批准,合并为陕西省建筑设备与门窗协会。建筑机械协会成立于1989年 月,金属门窗协会成立于1986年元月。
陕西省建筑设备与门窗协会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级协会。根据省建设厅和民政厅2002年12月批准,下设三个分会:电梯专业委员会、建设机械管理专业委员会、建筑门窗专业委员会。协会业务范围概括三个专业共十五条(祥见协会章程)。
建筑门窗专业委员会是建筑设备与门窗协会的分支机构,在协会的指导下工作。主要任务有以下几点: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方针、政策,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门窗行业的管理。
2。通过调查研究,提出解决行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协助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行业发展工作。
3。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建筑门窗、门窗型材等产品的有关质量标准、规范和规程。协助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起草、修改有关标准、规定和管理办法。
4。开展业务咨询,协助企业作好资质申报、年检工作。
5。研究提出建筑门窗、门窗型材等市场动态及市场监控建议。健全行业自律机制,规范市场行为,促进门窗市场健康发展。
6。协助政府和企业做好门窗及型材新产品开发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成果鉴定推广工作,促进行业的发展和技术进步。
7。协助企业作好经营机制转换,促进企业向专业化、集团化方向发展,推动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增强市场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
8。组织开展国内外有关业务的技术交流、技术合作、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等。
9。受理有关质量投诉、反馈及争议调解,参与有关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维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
10。加强行业有关信息的收集、提供和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企业开展经验交流,组织评选和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11。作好行业统计工作,进行综合分析。
12。组织开展有关行业各类人员上岗培训、再教育和业务培训,民营企业技术人员技术职称申报工作,促进行业技术素质提高。
13。作好政府和上级协会交办的工作。
陕西省建筑设备与门窗协会的会员采取团体会员制。建筑门窗委员会省内从事门窗生产、安装的企业,型材生产企业,门窗附件生产、销售企业,门窗设备生产企业,省外相关企业在陕销售机构共一百余家会员组成。本行业的企业,凡承认协会章程,原参加本协会工作,交纳会费,均可提出书面申请,经协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即成为陕西省建筑设备与门窗协会会员,同时为建筑门窗委员会会员。 建筑门窗委员会在协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